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区委提出的“力争2016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在全市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巡察坚持把落实扶贫政治责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出发,重点发现在扶贫领域责任担当、政策执行、项目安排和资金落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巡察组将通过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基层扶贫工作一线,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印证。(刘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