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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舒龙在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赣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6  浏览数: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为把赣州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唐舒龙

  201828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赣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炳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常委会先后18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专题汇报22次、交办任务12件、作出批示17件。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向17位市领导点对点发送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提示446件(次),市领导向88个部门单位延伸提示。将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在线答题、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召开苏荣案专题民主生活会、29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加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4人。

  (二)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盯紧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一年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238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32309人。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查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12件,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18人;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问题41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市建立2.7名党员干部(含退休3年内)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562人次,对18人提出取消或暂缓提拔使用建议。连续六年举办廉政文化月活动,打造赣州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廉赣州QLGZ”被评为市“十佳政务微信”。运用三会一书两公开强化警示教育,先后在发改、工信、国资等系统和11个县(市、区),用16起身边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80多场(次),做到警钟常鸣。

  (三)监督问责更加有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问责工作操作指南(试行)》,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尽责担当。深入落实市委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持续推进改作风、提效率、敢担当。认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等懒政怠政行为7371133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428399人,问责党组织177个。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落实国家化解钢铁产能过剩政策检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全省财政惠农资金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200人。建立健全容错减责免责机制,对1个单位和40名党员干部减责、免责。

  (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坚持惩贪治腐不松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412件、立案1612件、结案1726件(含上年度遗留件)、处分1853人,分别增长54.3%18.6%45.4%43.3%。其中,立案审查市管干部28人,增长27.3%;严肃查处肖遵良、徐美清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市纪委派驻机构立案审查71人,增长12.7%。全市29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654件,乡镇纪委立案审查实现全覆盖。追逃追赃工作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11名外逃人员9人归案,两次获省通报表扬。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微腐败,建立实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当天处置、次日转办、周报进展、限时办结机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431442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市各级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问题6155人次,占比分别为69%24%4%3%,有力维护健康的政治生态。

  (五)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市监委组建并挂牌运行,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1+3”管理制度,市级派驻监督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增速提效。一年来,30个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37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78件,党纪政纪处分64人,其中25个纪检组实现立案零突破,占比83.3%,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更加凸显。推进巡察制度改革,设立正处级市委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规范设置县(市、区)、开发区巡察机构,巡察力量明显增强;在全省率先探索扶贫领域机动式巡察,市县两级共对全市674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4300个,督促修订、新建相关规章制度434个,巡察整改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

  (六)监督执纪队伍更加过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千人百题测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明显提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委局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基层纪委、派驻机构制度,举办培训班12期,调训纪检干部1093人,连续四年争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开设赣州培训专班。加强实践锻炼,抽调干部参加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参与省执纪审查、专项检查301人次。成立市纪委机关党委、纪委,在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有力强化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等,监督执纪更加规范。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文化建设,市纪委机关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净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1人,组织处理2人,立案审查5人,党纪政纪处分3人。

  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少数地方、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高校、国企和部门所属单位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容忽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监督执纪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大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职责使命,坚守职责定位,坚决防止消极腐败对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侵害,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长效机制。紧盯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请示报告。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肃清苏荣案政治余毒、清除冷新生案恶劣影响。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平台建设、问题线索信息库完善、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基础工作,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严格落实三个决不允许,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执纪审查重点,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执纪审查首先检查对党是否忠诚。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和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行为;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督促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认真落实党章所赋予的纪律处分权。严肃村(社区)换届纪律,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

  (二)抓牢管党治党牛鼻子,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纪委、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追责问责,曝光典型问题,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机关纪委、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领导,落实提名考察办法,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基层纪委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各级纪委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改作风、提效率、敢担当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实施细则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关注高校、国企等薄弱环节,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领导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只作批示不抓落实,基层干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把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深化赣州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建设,严格家教家风。积极开展以三会一书两公开为主要形式的警示教育,在全市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加强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容错减责免责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全市改作风、提效率、敢担当。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保障党员干部监督权,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充分利用一网” “一微” “一线 ,建立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作风监督机制,构建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巡察和信访监督等日常监督体系。积极引导群众监督,督促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规范行使监督职权,探索运用微信群公开村务、助力村务监督新模式,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肃查处扶贫项目质量监管失职失责问题。定期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加强对重点县乡督办督查工作,对失职失责党委纪委双问责,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市、县两级监委要加强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抓好纪律宣传进乡村工作,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大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查督办,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环境保护、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改进基层办案方式,加强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破除熟人社会干扰。

  (五)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坚决攻克剩下难啃的硬骨头。进一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解决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从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做起,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分类处置上下功夫,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谈话函询上下功夫,对组织函询如实说明情况并予以采信了结的函告本人,体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严格把握四种形态的转化,体现针对性、灵活性,发挥四种形态统计指标引导和督促作用,着力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纪委监督执纪水平。

  依纪依法监督执纪。积极适应新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察范围、职责、权限、程序等的重大改革创新,加强纪法衔接,积极探索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协调衔接机制,再造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等业务流程,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抓紧建立完善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协调衔接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合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要全面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认真梳理办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留置措施监管、留置场所设置、陪护队伍建设、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问题。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推进政治巡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探索市县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深度融合的联动机制,建立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按照系统巡、巡系统的思路,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探索驻点巡察和交叉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加大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巡察力度,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加大对乡村两级巡察力度,把监督触角向村组延伸。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巡察成果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巡察机构人员力量,不断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加强派驻监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巩固市纪委派驻全覆盖成果,赋予市纪委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根据上级部署适时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认真总结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工作经验,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七)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始终忠诚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忠诚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站位、政治立场观察思考问题、部署推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干部用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增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和活力。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努力锤炼过硬本领。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增强学习能力,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全面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专业能力,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纪法贯通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等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增强创新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增强执行能力,大力践行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作风,坚持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调研督导方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永葆清正廉洁本色。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的内在逻辑,坚决摒弃不负责任的宅心仁厚,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养成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坚决防止灯下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和政治家访,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环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组织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要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三会一书两公开召开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印发个人忏悔书,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②“一个意见、两个办法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赣市发〔201625号),《赣州市推进干事创业实行容错减责免责的办法(试行)》和《赣州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赣市办发〔201621号)。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3管理制度:赣州市纪委《关于规范赣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运行的意见》(赣市纪办字〔201740号),《赣州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赣市纪办字〔201720号)、《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及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赣市纪办字〔201723号)、《赣州市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赣市财行字〔201742号)。

  ⑤ “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⑥“一网”“一微”“一线”: 一网是市纪委官网四风举报直通车;一微是清廉赣州微信四风举报平台;一线12388举报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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