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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违纪问题

来源:崇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数:

  

  近期,崇义县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违纪问题。

  丰州乡财政所会计谢远飞精准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75月,金坑乡金坑村金狮面组杨某户新增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谢远飞是结对帮扶干部。20171111日谢远飞从金坑乡政府调往丰州乡财政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迎国检期间工作变动的干部要回原单位帮扶贫困户。20171111日谢远飞调离后,未按照崇义县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及“百日行动提升月”活动要求开展走访帮扶。此外,谢远飞未按要求将杨某户“一户一档”资料存放到金坑村精准扶贫档案柜中保管,致使杨某户“一户一档”资料遗失,造成不良影响。2018622日,县纪委给予谢远飞党内警告处分。

  聂都乡聂都村党支部书记钟英亮、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吴强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聂都村村民曹某、吴某通过为5户贫困户代养蜜蜂,并约定养蜂补助六四分成的方式,套取国家养蜂产业补助资金5万元。在这5户贫困户申报养蜂产业补助过程中,吴强、钟英亮明知上述代养情况及利益分配不符合政策,却未提出反对意见,造成养蜂补助资金被套取,导致五户贫困户产业脱贫成效不明显。2018622日,县纪委分别给予钟英亮、吴强党内警告处分。

  县文广新局竹艺演出公司演员庄上发精准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1月,思顺乡沿佑村李某户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庄上发结对帮扶。庄上发未按工作要求上户走访帮扶,资料台账不完善,李某妻子多次询问暖心袋、一证两册等资料,庄上发均未及时完善并送给李某户。县委巡察组巡察后,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止530日,县纪委核查组核查时,庄上发仍未将有关问题整改完善。2018622日,县纪委给予庄上发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干部作风直接影响脱贫成效,查处通报的上述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作风不严不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发扬“钉钉子”精神,拿出“绣花”功夫,不折不扣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扶贫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崇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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