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县通报一起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经查,宁都县东韶乡陂头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工作推进不力、情况不明、作风不实、形式主义等问题。一是项目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问题。该村23个村小组中只有5个小组安装了自来水,导致部分已建好的卫生厕所无法使用;8个小组未通水泥路,部分已脱贫贫困户入户道未硬化;空心房拆除工作严重滞后,大量空心房未拆除。二是情况不明、作风不实的问题。陂头村党支部书记、乡驻村领导对该村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迄今为止,该村尚有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部分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三是不重实效、形式主义的问题。该村对部分贫困户居住的危旧土坯房,只是进行了简单的维护或外墙粉刷。
6月1日,经宁都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陂头村党支部书记黎绵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负有直接责任的东韶乡经管站聘用人员(陂头村党支部原书记)严佑兰向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陂头村驻村领导、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赖修坚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脱贫攻坚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部署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宁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