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南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钟建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8年4月5日(清明节假日期间)上午9时左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钟建(非中共党员)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和朋友前往定南县,在另一个朋友李某家中吃午饭。并于饭后驾驶公车返回龙南,之后将车停放在单位大院。2018年5月22日,龙南县监委给予钟建警告处分,并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温和生因疏于对干部的监管,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5月23日,县监委对其进行警示谈话。
县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副队长赖智敏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30日至5月1日(五一节假日期间),县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副队长赖智敏(非中共党员)违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多次私自驾驶本单位执法公车在县城区域内办理个人私事。2018年5月22日,龙南县监委给予赖智敏警告处分,并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县林业局因疏于对干部的监管、公车管理不规范,被责成向县监委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强调,端午节将至,区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区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当好示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干部,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密切关注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红包”等节假日易发多发问题和“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龙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