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梅林镇城管中队长曾爱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违纪问题通报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纪委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016年10月13日梅林镇城管中队长曾爱清在工作日期间,组织部分城管队员到大余丫山旅游和聚餐,违规公款报销有关费用2483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参与旅游的人员退缴旅游费用。”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曾爱清担任梅林镇城管中队队长,负责全镇违章建筑的拆除和平时违法建设的巡查。“曾队长,前段时间大家没日没夜地干,明天工作上事情少,能否组织大家出去,散散心,放松一下?”10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城管队几名成员向曾爱清提议。
曾爱清暗自思忖:“兄弟们跟着我非常辛苦,到周边转一转,不要走太远,应该没什么问题……。”“明天一上班我们就去大余丫,来一次乡村之旅”。曾爱清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一早,到单位布置完工作,曾爱清交代10名队员换好便装,分乘两部私家车悄悄踏上前往大余丫山的乡村轻松游,中午顺道去了相邻的广东南雄吃了顿“鹅王宴”,下午又悄悄地回到了办公室,神不知鬼不觉。这次旅游门票、油费、午餐累计消费2400多元,全部在城管中队工作经费中支出。
查处经过
“世间哪有不透风的墙。”2017年7月2日,赣县区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曾爱清组织城管队员公款吃喝旅游问题。
信访件转到第三纪工委要求彻查,给群众一个交代。
调查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第一位参与人李某,“曾队长去年只带我们去了一次福建泡温泉,放松了一下,但我们是AA制,每人交了300元,没有公款报销……。”面对调查组,城管队员李某似乎没有任何隐瞒。其他队员的谈话也否认参加了公款旅游。调查组又马不停蹄来到镇财政所,看报账上是否能找出蛛丝马迹,也没有发现反映人所说的门票和餐费票据。
“这是一起城管队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建议转梅林镇纪委处理”,碰头会上,调查组有人建议。“不要忙于下结论,镇财务账上虽没有看出问题,但城管队每月都要报一次账,并且数目不小,有没有套出钱再消费的可能,也就是说,城管队还有一本内部账……。”负责调查的第三纪工委负责人邓海军分析道。于是,调查组重新拟定方案,兵分两路,一路通过知情人查找他们旅游的微信照片进行对比,发现他们说的去处与微信照片明显不符;另一路单刀直入询问曾爱清是否还有内部账。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曾爱清承认还有一本内部账,由邱某保管。内部账上,清晰的记录了去年10月13日大余丫山旅游消费2483元。
谎言不攻自破。7月20日,曾爱清向调查组坦白了组织外出旅游的全部经过。“去年,他组织城管队员外出两次,10月中旬,去了大余丫上,费用从城管队经费中开支;12月还去了趟福建泡温泉,费用AA制。”案情水落石出。“纪委三令五申,强调遵守纪律,我却抱着侥幸心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擅自组织外出,还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是愧对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厚望,内心悔恨不已。”
9月 27日,赣县区纪委作出对曾爱清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缴费用。
案例点评:反“四风”一刻也不能停歇
“四风”顽疾树倒根在,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特别是穿上“隐形衣”的“四风”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伸长“探头”,坚持抓常抓细抓实,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咬定青山不放松”。各级党组织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尊崇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露头就打,对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坚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利用大数据、微信、随手拍等平台,努力破解监管盲区,让“四风”成为“过街老鼠”。(江西省赣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肖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