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党的纪律去严格要求自己,而是以社会恶习为榜样,违反了党纪,在社会上和原单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组织和家人抹了黑,我愧对党的培养和父母的教诲……”当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何海龙在忏悔书中写下这些话时,一切都为时已晚了。
2017年8月22日,何海龙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靠山吃山,主持错念“发财经”
2004年至2013年,何海龙在担任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期间,正是该县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机遇”,一向保持军人沉稳严谨作风的他不免“心灵激荡”,忘乎所以,把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弃之脑后,与房地产开发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在觥筹交错中迷失自我,打起“坐地生财”的主意,以期分得“一杯羹”。
2017年5月,兴国县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其问题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2004年至2017年4月,何海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开发商贿赂57.1万元,收受开发商和下属礼品礼金19.57万元,违规参与营利活动获利221.16万元。
“我到房管局任职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是开发商陈某某给的5万元,当时县城有一处公房要重新改造,我便介绍给他,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他来到我家……”何海龙回忆。
因为“第一次”没出事,何海龙便大起了胆子。在随后与房地产开发商的交往中,何海龙有时以“霸主”的身份颐指气使、百般刁难,有时以“参谋”的地位主动“帮助”一些“关系铁”的“兄弟”出点子、找路子,并以合作入股、融资放息的方式,获得高额“回报”。
据调查,何海龙在担任兴国县房管局局长的10年间,从8名开发商中违规“分红”105万元,违规获得利息116万多元。
此外,何海龙还利用职务影响,收受开发商和下属所送礼品礼金,甚至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受、不收敛。2004年至2017年4月,收受9名开发商和6名下属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9.57万元。
胡作非为,不守规矩终“翻船”
除了收受礼品礼金和参与入股放息获得高额“回报”外,何海龙还将本应自己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开发商和单位报销。
经查,2008年5月,何海龙将因公出差美国的个人费用3.6万元在开发商王某某处报销;2010年至2013年,将个人费用7.6万元在单位报销。
此外,何海龙还大讲哥们义气,经常在单位和外地邀集一帮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大吃大喝,酒足饭饱之后还喜欢玩上几把麻将。“他非高档酒不喝,无论是单位接待,还是朋友请吃,只要他在,一般都要高端酒上桌,一顿饭下来,少则几千,多达万数。”一知情人对执纪人员透露。
“都是贪念惹的祸,在跟老板接触中,感觉自己手中的一点权力就可以转化为他们的高额利润,自己从中捞点也没什么大不了。其实,从收受第一笔钱起,我就一直心里不踏实,今天走到这一步,也是咎由自取。”面对执纪人员,何海龙满脸懊悔,但一切已无法挽回。(兴国县纪委 谢齐亮)
·执纪者说
何海龙作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掌门人”,本该维护好服务好辖区内的房地产事业,但其念歪了“靠山吃山”这本经,挖空心思到处“捞钱”,甚至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该案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观念淡薄、执政理念移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受警醒、知敬畏、明得失。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关键时期,如何向党的十九大交出风清气正的答卷,是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题中之义。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当头棒喝,防止小问题引发大祸端。另一方面,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腐败问题严查重处,对失职失责者追责问责,把该打的板子打响、打实、打严。(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