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至5月5日,崇义县委3个巡察组对全县3个“十三五”省级贫困村和3个非贫困村,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据了解,此次巡察紧扣2015年以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重点巡察扶贫工作中责任是否明晰、政策是否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落实、纪律执行是否坚决和干部作风是否踏实等问题。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责任推诿、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优亲厚友、贪污挪用、雁过拔毛、截留私分等问题,脱贫过程及脱贫结果不扎实、不真实,和扶贫干部纪律松散、作风不实等问题,分别对党组织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巡察期间,共召开工作会议16次,与干部群众谈话213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问题反馈表600份,调阅有关资料700余份(卷、册),发现扶贫领域主体责任、攻坚政策执行、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134个。目前,崇义县巡察办已将问题提交县委“五人小组”讨论通过,下一步,巡察办形成“问题反馈清单”后,将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违纪党组织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陈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