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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五强化”推进巡察工作

来源:宁都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数:

摘要】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要加强巡视巡察工作一体化谋划、部署、推进,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宁都县委按照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巡察实践和制度创新,做到“五坚持五强化”,巡察工作在坚持中强化,在强化中坚持,着力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大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关键词】巡察  监督  创新  从严治党 

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近年来,宁都县借鉴巡视工作方式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巡察工作,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实现对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单位)巡察的“三个全覆盖”,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察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也是我们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巡察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三抓”做好巡前准备,带着问题“巡”。

1、抓好巡前工作调研。每轮巡察前,根据巡察内容到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展调研,为进驻后顺利开展巡察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巡察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如在对乡镇进行全覆盖巡察调研中,发现有的村存在截留惠农资金的问题。调研组通过到县财政局对惠农资金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调取“种粮(树)大户”相关资料提供给巡察组,巡察组经进一步了解,发现一些村、组将村民或集体的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补助等资金打入村、组干部个人帐户,其中部分资金被截留挪用,甚至被贪污私分。

2、抓好相关情况了解。进驻前,向财政部门了解各类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向发改部门了解项目建设及进展情况,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信访部门、网宣办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情况,向编制部门了解各部门职能及各岗位职责情况,向审计部门收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专项经费审计报告。特别是对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收集的已结案的问题线索,要顺藤摸瓜,找寻蛛丝马迹,做好“挖老矿”工作,进一步挖掘未被发现的有价值的线索。

3、抓好负面清单梳理。针对被巡察单位,由县纪委梳理出近三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提供给各巡察组。各巡察组认真分析研读基础资料和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对巡察可能涉及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如该县开展对乡镇全覆盖巡察前,梳理出乡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8个方面20多个违纪违法问题负面清单,对巡察组起到了较好的启迪和参考作用。

二、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定位准才能思路清、方向明。该县准确把握县委巡察工作定位,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巡察工作,一以贯之地把巡察工作作为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

1、三个层面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层面,由县委常委出席被巡察单位的动员会并作动员部署,端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防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为巡察组进驻后顺利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县委“五人小组”层面,建立县委“五人小组”交办巡察整改工作制度。由县委“五人小组”出席巡察整改工作交办会,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交办整改任务,亲自强调部署,强化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加强督查,深化整改,对动作迟缓、未落实交办会要求的乡镇和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予以问责,推动整改落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层面,巡察期间领导小组成员专门对巡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巡回督导,把脉会诊,把握方向,及时指出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2、谋篇布局做好规划计划。其中《20172021年宁都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将全县101个巡察对象分为乡镇,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群众团体,政府派出机构、县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管理单位,县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六个板块,采取板块轮动、分类合并的方式开展巡察;《2017年县委巡察工作计划》分两轮对24个政府派出机构、县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管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巡察;同时,开展作风建设“机动式”巡察和村(居)“两委”换届风气专项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巡察。

三、坚持形式多样,强化工作举措

积极探索适合县级巡察的方式方法,因人、因事、因岗施策。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常规巡察到专项巡察,从杀“回马枪”到“机动式”巡察,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县级巡察模式。

1、多种巡察方式并举。突出巡察工作特点,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一是开展常规巡察。每年初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常规巡察,在五年时间内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每轮巡察时间一般为一个月。二是开展专项巡察。在完成年度常规巡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或针对当年中心工作和存在突出问题,灵活机动地开展专项巡察。三是开展巡察“回头看”。每年从已巡察对象中选取部分乡镇或单位杀“回马枪”,重点盯住群众关注度高、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单位,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形成有力“再震慑”。

2、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20173月,结合贯彻落实“改作风、提效率”的部署要求,探索开展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机动式”巡察,当好流动哨,使巡察成为党内监督的“移动探头”。一是简化程序,直奔主题。巡察形式从简,不拘泥于常规巡察的工作流程。巡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循着问题线索而去,哪里有问题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闻风而动、出其不意,让巡察对象感到巡察监督无处不在、巡察利剑时刻高悬头顶。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聚焦改作风、提效率“五必查”工作方面存在的履职不到位;为官不为、胡作为、怕作为,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根据重点任务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方案,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搞清楚。三是提高效率,注重实效。坚持边巡边改边查,对巡察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现场指出,要求即知即改;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和有关部门优先处置,起到“立竿见影”的震慑效果。“机动式”巡察共发现倾向性问题37个,向县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8件。

四、坚持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

巡察组实行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巡察队伍不能保持相对稳定,在掌握政策法规、积累运用经验等方面缺乏连续性,同时影响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的后续跟进。为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该县从三个方面破解队伍难题。

1、选好人员,建立巡察人才库。在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从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经管等岗位以及选拔生中选配优秀干部,建立完善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干部人才库。巡察时适应每轮巡察的工作需要,从中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保持相对稳定。

2、取长补短,优化巡察人员结构。每个巡察组配备纪检监察人员、熟悉财务人员和懂电脑人员。其中纪检监察人员懂政策,能较好地把握巡察方向;财务人员懂查帐,能较好地从记帐凭证中发现问题线索;懂电脑人员能通过数据比对等方法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每轮巡察组人员既保留老队员,又充实新队员,注重发挥老队员的传帮带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巡察工作队伍。

3、创新方法,设立县委巡察专员。制定《县委巡察专员设立和管理暂行办法》,按程序设立县委巡察专员5名。县委巡察专员在巡察时担任巡察组组长或副组长,除履行《赣州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外,巡察工作结束后,负责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及“双公开”工作,审核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通报等后续工作。县委巡察专员保留其所在单位职务和待遇,在任期内参照享受规定标准的信访岗位津贴。

五、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

在成果运用上,抓住巡察反馈和整改以及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真正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1、抓住问题整改环节,注重标本兼治。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共整改落实倾向性问题825个,追责问责121人,其中给予诫勉谈话99人,组织处理12人,纪律处分10人,收缴违纪违规款项268余万元。同时,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点带面,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促进标本兼治。全县共建章立制86项,其中对一些全县较突出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在县级层面开展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不规范问题,县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意见》,并举办培训班,强化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财政、物价部门针对乱收费问题,重新梳理、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并通过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和制作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县经管部门针对村集体财务乱象,进一步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推行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电算化,加强和规范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2、抓住线索处置环节,注重“一案双查”。实现巡察监督与纪律审查无缝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理到位,毫不留情,做到利剑出鞘,形成震慑。县纪委依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约谈、诫勉谈话86人,转立案58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注重“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如对县农机局违规收费且收不入帐,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问题,除直接责任人被纪律处分外,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被追责,其中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重新定级为副主任科员;钓峰乡东山下村党支部书记虚列危桥改建扶贫项目贪污工程款17.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有失职渎职责任的乡经管站长被行政记过处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纪委、公安、检察、审计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对一些重大问题线索联查联办。如联合查办了县果业局有关领导干部挪用专项资金、失职渎职等问题,前后两任局长被立案查处,时任局长被免职,分管副局长兼果业协会会长被移送司法机关。巡察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有力震慑,营造了知止不敢的氛围。(宁都县委巡察办 罗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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